作為階段性的中華民國獨派,以及最終目的的台灣獨立 /陳子瑜


身處東亞近海樞紐位置的台灣,自大航海時代被葡萄牙人發現與讚歎後,便成為各國兵家必爭之地。但島上的新舊住民,卻在這一波波土地易主過程中,不斷失去自己身分,不斷被外來者告知「我是誰」。當前的兩岸中國主張與憲法及課綱爭議,就是這長遠歷史脈絡的最新版本,而邁入21世紀的台獨運動,則是在解殖的原則下,以擺脫這段禁錮,找回「我到底是誰」為最終目的獨立運動。

中華民國/國民黨對台統治策略與反響

自1945年以行政命令取得對台治權,中華民國(黨國一體脈絡下,此詞等同國民黨)雖曾一度獲得心慕祖國的台灣人民擁載,但因自身結構之腐敗及傲慢心態,旋即激起台獨運動與台灣獨立意識濫觴之重大事件:二二八。此後為穩固統治正當性,在教育及文化上強硬推行「再中國化」政策,從根本讓1950年代以後的台人集體失憶,並與受日本教育的上一代長輩產生斷裂。此一政策包含國語推行與母語禁制;歷史脈絡以中國史地為主,將台灣史地貶低至地方層級;大眾文化鼓吹京劇與上海風,視布袋戲與歌仔戲為低俗。總結而言,便是要讓台人自覺為中國人之一地方人,台灣為中國之一邊陲省,與中心之北京上海有別。政治部份,則以全中國為範疇之中華民國憲法,施行於台澎及附屬島嶼,將原本具有聯邦制與代表性特色的公務人員省籍比例代表制,扭轉為鞏固中下外省族群支持的籠絡工具;此外則透過動員戡亂體制,凍結包含台人在內全體住民大部份的參政權與自由權。

中華民國殖民體制於焉成型。殖民者為以黨國精英為首的政治與資本集團,藉由恩庇侍從主義吸納台灣本土勢力,面對基層外省族群則施以恐懼—族群衝突、希望—反攻大陸與小惠—如考試開後門等小確幸,向內共築一道捍衛核心圈的外圍阻絕體;向外則以民主假期與美國肯認維繫統治正當性。

由於政治權與自由權較之文化有更明確的感受,也與國民黨的民主統治宣傳有明顯矛盾,故成為反抗運動的主要目標。無論是省議會五龍一鳳、彭明敏等台灣自救宣言,或雷震等自由中國事件,都是以此為主。期間雖有史明提出台灣民族主義,惟在島內遭致國民黨強烈封殺,難以形成氣候,其論述也過於漢人中心而與今日之解殖台獨運動略有出入,此面向容後再敘。




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在台灣—中華民國台灣

        隨著三合一敵人—台獨勢力,黨外勢力,左翼勢力—在民主化進程中結合島內外力量,迫使蔣經國政府不得不宣布解嚴時,中華民國與台灣的關係亦產生質變。為維繫已被逐出聯合國之中華民國統治正當性,國民黨當局宣布全面改選中央民意代表,並展開一連串的修憲行動。此舉使得台灣從昔日叢爾小島,脫胎而成中華民國最大主體,後者正當性不再來自一甲子前「全中國」的民意代表,而是奠基在台澎及附屬島嶼之住民的同意。這項政治改革進程,在1996年總統直選時達成共和國體制的形式最終目標,由相對多數的住民依制度將主權委託給國民黨候選人李登輝。

呂秀蓮將該年選舉結果稱之為「九六共識」,並依此推論中華民國已就是台灣。此等「中華民國台灣」之說法,目前普遍為主要政黨所接受,成為迄今為止的最大公約數。惟就國家體制觀之,此刻仍屬「中華民國在台灣」,須到1997年透過修憲將台灣省虛級化,台灣在法制上成為中華民國真正主體時,才能稱之為「中華民國台灣」。

然而歷次修憲後,中華民國仍未放棄對中國大陸的主權主張,也不願明確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統治合法性。是故,九六共識與當前中華民國憲法的關係,可看作一種動態的發展與階段成果,自解嚴到2008年為止,台灣在中華民國的地位是節節上升,並一度有擺脫中華民國法理的傾向;而自馬英九政府上台後,雖無法改變中華民國台灣與台灣在中華民國之地位,卻透過不斷強調憲法對中國大陸的主權主張,加之以自由化為掩護的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項經貿合作,削弱中華民國台灣在兩岸關係上的獨立性,即主權程度。換言之,就是將中華民國台灣港澳化與地方化。昔日國民黨的文化意識型態灌輸,今日由中國的各項實質政策一步步化為現實。以台獨觀點來看,九六共識至此可說是又退回至原點,並持續向後。

解除中華民國殖民性=消滅中華民國中國成份

與此同時,中國亦藉由龐大國內市場,吸引台灣藝人與各級企業前去發展,並勸誘甚至強制後者以內地取代過往之大陸用語。內地者,相對於沿海或外島之領土也。相較於在台灣已有一定政治共識的大陸,內地則更凸顯出台灣與中國同屬一國的暗示。

儘管中國在統戰手段上更加精妙,卻也無法改變的事實是,台灣人自認不是中國人的比例持續上升。根據政大選研中心之長期民調,自認是「台灣人」的比例,從1992年的17%,成長至2014年的57%;而同時段自認是中國人及兩個都是的綜合比例,則從71%下降到40%,其中自認是中國人部份跌幅更劇,從25%到5%。這份數據清楚地反映出近半數台灣人已認知到自己不是中國人。參照另一份統獨態度調查,大致可推測出此處之台灣所代表的政治意涵,實為台灣國與中華民國的複合體,而中華民國部份的意涵,又來自於過去國民黨政府所推行的殖民政策,使多數台灣住民自認是「中國人/中華民國人」。今日台灣人所面臨的兩岸與認同困境,源頭即在於此,解決之道,則是消除中華民國對台灣的殖民體制及其殖民性。

一如上述,中華民國的殖民性,奠基在以1947年行憲時的中國版圖為疆域界限,並將此範疇之體系直接殖入台澎及附屬島嶼。因此在消除的手段上,首要就是透過修憲或制憲,廢除中華民國對中國大陸的主權主張—即當前憲法增修條文所稱之「大陸地區」,接著在落實轉型正義—清算國民黨威權時期的不義之事,如黨產與各種迫害政治犯之行為—後,於肯認台灣當前五大族群—福佬、客家、原住民族、49族群與新住民族存在的前提下,以平等、多元、尊重的精神規劃符合人權理念的政策與制度。

至此,中華民國的殖民性可謂解消,而中華民國所蘊涵的中國性,也因此無存在之必要:轉型正義完成後,以台灣為主體的國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和1947年時的中華民國概念,截然不同。無論是中華民國之「中華」,或英文國名之Republic of “China”,都將在此進程中自然而然被淘汰。

也就是說,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別的中華民國,這一「中華民國獨派」,只是台灣建構正常國家的階段性存在,最終必然會導向「台灣獨派」,即「台灣獨立」。

找回「台灣人」身分:作為最終目的的解殖台獨運動

綜上所述,二十一世紀台獨運動的核心,就是要解開中華民國殖民體制加在台灣人身上的枷鎖,這也是與傳統台獨的政治社會訴求最大的差異之處。解殖台獨運動,要求的是讓台灣人重新體認到,自己是個「人」:懂得尊重多元與平等、懂得自己作為人所應為與所不應為之事、懂得自己在歷史脈絡與整個社會乃至世界間的價值;集體而言,台灣人可以,也應該成為一個政治民族,與日本人、美國人、中國人、法國人等平起平坐,享有同等權利與地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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