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勞動部預告修正《勞基法施行細則》,預計將勞工國定假日比照公務員,由19天減少到12天,整整少了七天!而部分公司已在明年的行事曆上註明只要這個新施行細則通過,就要取消彈性休假七天。此舉暴露出勞動部向來的問題:透過看似勞動條件改善的片面變革,實則由於欠缺周延的審視與配套,遂讓資方更形剝削勞動者權益,方便圖利資方利益。利用欠缺周延、漏洞百出而有瑕疵的行政作為影響勞動者權益的行為已經不是第一次,那個剝削台灣年輕人使薪資水準淪落22K的荒唐實習政策就是前例!
在當前法令不夠完備周延的情況下, 看似善意的行政命令,往往就是戕害勞工權益,破壞薪資權益結構的致命錯誤!試想,當前台灣勞動普遍的現實是,雇主往往以符合法令規範之工作時數,要求勞工記錄在案,實則,卻假借「責任制」的名義,要求工時規定之外的勞動,法令與施政執行上,政府是否有具體而有效的作為? 假借責任制之名的勞動要求已是台灣勞工過勞的最大因素。因此,若聲言減少工時,實際上卻反而害了勞工的權益的現象必須關注,也必須終止!
【基進側翼主張】事涉人民權益的施行細則之公布,不但應該送立院核備,並且應該嚴格審視其規定是否違背母法保障人民權益之本旨。並且應追究制定有違法律規範保護本旨之法規命令者之責任。
這次勞動部宣稱,勞動者的休假縮成跟公務員一樣,但實際上為德不卒之處甚多,一來,實際上勞動者的年資特休仍非比照公務員辦理,有違平等;二者,台灣的勞動法制對於勞動者權益之規範仍多有缺漏,實踐之狀況也仍不足,而作為權責單位的勞動部更未在對勞動者權益保障上進行系統性與普遍性的全面規制與要求。相關以「例外」、「非典型」等除外範圍仍多,勞動權益的保障,尚未能形成全面周全的保障體系,而這些遺漏或差異的保障表現,正是政府部門對於資方的妥協與對於善盡勞動權益保障義務的違失所在。
此次,看似「減少國定假日」的施行細則修正,究其本質與內容,實際上仍是對勞動者權益的侵奪。特別是權益受損者多為打工族之類的非典型工作者。而這些人恰恰是勞動市場中較為弱勢之族群。國定假日減少與否涉及到人民的權益,需要送國會審議核備。而利用行政命令規避國會監督並損害台灣人權益者,則必須嚴格追究相關者責任。
【基進側翼主張】進入國會後,應將馬英九執政以來, 利用行政命令濫權違法的行徑,徹底查明追究,而有違法圖利情事者,並應徹底嚴查法辦。
基進側翼堅持任何有關人民權益的部分不僅要送立法院審查核備。也要徹底修法重罰剝削勞工的資方。對於違法發布行政命令之公務員,亦將徹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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