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4【基進觀點】拒絕門檻 飛越鳥籠民主


由於國民黨惡意阻擋人民行使公投權利,打造了現行門檻超高的「鳥籠公投法」,歷次全國性公投皆無法通過。現今終於盼來國會輪替,但民進黨和時代力量立委近日針對公投法修正案,擬將現行「投票人數需超過選舉人口50%、同意票需過50%」的雙1/2高門檻,修正為「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數達有投票權的人總數25%以上」的「1/4制」。但基進側翼認為,為使人民有意願積極參與公民投票,原本由鄭麗君委員所提出的「簡單多數決」版本,才符合公民投票精神,保障人民行使民權。
 
民進黨立委姚文智認為,如果投票率過低,那公投結果的代表性、正當性可能都會受到質疑,因此建議採「1/4制」。但依姚委員的標準,由中選會的資料可見,過去幾次的立委補選結果都欠缺代表性、正當性的。
 
歐洲近年來的大型公投都是採無投票率門檻和簡單多數決,讓贊成與反對兩方積極動員支持者、說服大眾,而造就高投票率,如蘇格蘭獨立公投、愛爾蘭婚姻平權公投等。由施行公投制度已久的歐洲經驗來看,依據歐洲理事會的歐洲法治民主委員會針對各會員國的公投所頒布相關的綱領及行為準則等多項指導文件裡,2006年12月的《優良公投施行法》建議公投不應該有門檻,不但不建議提供法定人數之規則制定,更闡釋:法定投票之人數(最低投票率)意謂反對提案,放棄投票者之利益大於贊成提案者。這也是台灣現行公投法的困境。我們可以看到國民黨在歷次公民投票中總是藉此弊端,鼓勵少數人棄權以達否決公投的目的,國民黨因此得以迴避提出正當理由的政黨責任,對民主無益。法定投票人數制度除使投票制度遭扭曲外,更可由領票與否,窺見選民的政治傾向,實質上侵犯了秘密投票原則。
 
台灣現行的公投法之所以被稱為「鳥籠公投法」就是因為其不合理之高門檻,光由法條文字,即已彰顯執政者不欲人民表達意見、不想受民意拘束的私心。以2004年強化國防公投為例:當時有效的同意票為651萬張,但因達不到法定投票率門檻而失敗;但是在同時間舉辦的總統大選中陳水扁前總統連任的得票數卻是646萬張。現行公投法之荒謬,不言可喻。
 
基進側翼對於新國會認真討論法案的態度和積極表示肯定,但對於新政府和新國會的期許是解決過去八年中國國民黨執政所帶來的種種問題,帶領台灣成為一個真正落實民主法治的國家。對於公投投票率過低、代表性、正當性不足的疑慮,解方應是進一步促進、活絡公民社會,使人民積極參與政治,不再冷漠聽由政府決定,而非法定投票率。我們也認為,除了急迫、具時效性的公投外,更應打破國民黨設下的「大選綁公投」迷思,讓公投案皆能在重大選舉時共同舉辦,即可避免姚委員的疑慮。
 
我們要求公民投票應和各項選舉一樣,採取一致的邏輯與標準。人民權利和集體意志,不會被政治人物的利己意圖所阻撓。我們也希望立委諸公們莫忘初衷,不要背棄了將你們送進國會殿堂的民意。更希望立委們警醒,台灣人不是濫情理盲的愚民。
 

引用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radicalwing/photos/a.353905111425345.1073741831.348571125292077/656571101158743/?typ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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