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1基進黨記者會【五一勞動節 以政府採購提升勞動環境】張舒婷/王映心/蕭筱臻








基進黨提名的市議員參選人的王映心(台北市第一選區士林北投),蕭筱臻(台北市第二選區內湖南港),以及張舒婷(新北市第二選區新莊林口五股泰山)今(1日)在新北市政府前召開記者會,共同公布了提升勞動環境的政見,認為台北市、新北市政府應該善用政府採購的機會,以自治條例方式,要求各機關辦理各項採購,過程須要有助於改善勞動環境的採購內容,藉此向社會和廠商宣示市政府改善勞動環境的意志。具體方式,包括限制派遣勞工的濫用現象、勞務採購必須優於市場行情、建立勞動環境優良廠商名單,及不向勞動環境不佳的廠商採購等。  
   
張舒婷表示,有尊嚴的勞動環境,包括平等、人性、安全、尊嚴等面向的要求。勞動者的權利受到保障、獲取足夠收入同時又得到充分的社會保障。為了達成提升勞動環境的目的,市政府應該參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作法,從政府採購著手,促進勞動環境的進步。   
  
張舒婷說,政府採購法原本和勞權並無關連。但是主管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藉著行政指導的方式,公布各種符合政府採購法的契約範本,其中並加入一些政府期待政府採購所能達到的附加價值,譬如不得歧視婦女或弱勢團體等內容,要求政府機關採用,進一步介入各政府機關的採購實質內容。而各機關為了確保機關辦理採購符合採購法的規定,也多樂於採用。     

張舒婷認為,雙北市政府也可以比照公程會的作法,要求轄下各機關的採購,內容必須重視勞權保障。     

王映心也分析,勞權議題很重視的勞動派遣問題,目前公程會的契約範本中,已要求廠商(即派遣勞工的雇主)必須符合勞動法令;廠商報價、投標時,要預列勞工的薪資條件(除薪水外,包含勞健保、退休金、就業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等依法應繳付、提撥之費用),得標廠商必須於每期請款時,提出上列費用已撥付或繳納之證明,才可驗收合格請款。廠商(雇主)違反勞動法令時,派遣勞工遇有廠商違背勞動法令時,得逕向機關反應,機關應主動通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若廠商(雇主)苛欠勞工薪資,機關應自應給付廠商(雇主)之價金中,扣除上述部分後,代廠商(雇主)給付薪資給勞工。且廠商(雇主)違反勞動法令,視為違約,得依契約處違約金。     

但王映心強調,由於機關慣以開最低標的方式辦理採購,導致廠商為了得標,往往以壓低薪資來降低成本,政府採購變成勞動條件無法提升的原因之一。他認為,政府採購勞務,應注意市場行情。市政府應對常見的勞務外包工作(清潔、運輸、一般行政業務),建立市價資料庫,並規定轄下機關採購勞務時,應以高於市面薪資的標準進行採購。以政府之力,帶動薪資水準上升。     台北市南港內湖區參選人蕭筱臻則認為,派遣人力的存在有其必要性,但應僅限於短期、非經常性的人力需求。否則政府應該以充實員額,或至少以約聘方式取得。目前政府對派遣勞動的濫用,形成政府帶頭壓抑勞動市場工資的現象。     

他建議,市政府應規定不得運用工作期超過4個月的人力派遣,若真有必要超過,應報上級機關准許,若需超過6個月時,應由市長批准,且最長契約期間1年,機關不得以換約、另行採購方式,接續以派遣方式取得人力資源。     

蕭筱臻並表示,市政府除了對業者勞動檢查外,亦可用獎勵的方式,由市政府公布具體的指標,鼓勵廠商申請優良勞動環境廠商的資格,並在投標給予優良廠商優惠。而對於重大或屢次違反勞動法令的廠商,則列入拒絕往來廠商名單,禁止惡質廠商於相當期間內參與。機關並應預先於契約中明訂,不論是國內外的製造商、供應商,若政府採購的過程中發覺有血汗工廠的疑慮時,得要求廠商出具第三方公正單位的檢查報告自清後,始得向其採購。     

對此,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專門委員王憶芬回應,新北市已於104(2015)年度起加強勞檢及繼續辦理教育訓練。雖然沒有正面對於基進黨的訴求給予回應,基進黨的三位參選人認為,若市政府能藉此展現提升勞動環境的意志,且貫徹執行,自然能匡正國內勞動市場的弊端,扭轉勞權不彰的現象。
    
 ✦ 基進黨大台北市議員參選人: 

士林北投|王映心 映心地下放送局 

南港內湖|蕭筱臻 Siau Siáu-chin 

新莊五股林口泰山|張舒婷 Tiunn su-tîng 

基進黨台北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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